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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大教育学院:深圳嘉文教学点收论文指导费整改敷衍,事态严重

据暨南大学教育学院网站11月24日消息,暨南大学教育学院近日作出《关于深圳市嘉文教育培训中心违规收取论文指导费的通报批评》称,限深圳市嘉文教育培训中心教学点收到通报之日起,成立工作专班,11月30日之前完成学生退款工作。逾期不办理,学院将发出律师函。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称,2022年春季学期,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和教务办公室接到深圳市嘉文教育培训中心教学点(以下简称“深圳嘉文教学点”)学生投诉:教学点向学生收取了500元论文指导费。教务办公室于5月17日建立工作QQ群,并向深圳嘉文教学点通报了学生投诉的情况,明确告知教学点向学生收取“论文指导费”是违规行为,并责成教学点开展自查自纠,一周内提交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深圳嘉文教学点整改报告中避重就轻,虽然向学校承诺会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但在落实的过程中,该教学点却以各种理由一直搪塞敷衍、拖着不办,导致造成恶劣影响。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表示,深圳嘉文教学点打着学校旗号违规收取论文指导费,在退费工作中推三阻四,缺乏大局意识,导致事态愈发严重。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合作协议条款,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并通报至所有教学点引以为戒。限深圳嘉文教学点收到通报之日起,成立工作专班,11月30日之前完成学生退款工作。逾期不办理,学院将发出律师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学生权益和学校声誉,暂停直至取消合作办学。

澎湃新闻注意到,深圳市民政局2021年1月14日发布的《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公告》显示,深圳市嘉文教育培训中心等279个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公告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天眼查信息显示,深圳市嘉文教育培训中心(已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成立于2001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业务范围是“成人非学历教育(自考辅导、财会类、电脑应用培训)”。该社会组织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于满吉。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网站介绍,暨南大学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继续教育工作,1982年至1986年间先后开办业余教育班、干部专修科、夜大学、成人教育脱产班,办学层次含专科与本科;1984年开始自学考试主考和助学辅导工作;1986年7月正式成立成人教育学院,负责统一管理全校的境内外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及非学历职业培训工作;1993年10月更名为教育学院;1997年1月学校成立自学考试办公室,挂靠教育学院,负责管理全校自学考试工作。现有成考合作教学点27个,自学考试培训合作教学点28个,海外成考教学点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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